积攒的积分可以在收银台随意使用。
根据有关资金结算的法律规定,预付式支付手段(商品券、礼品卡等)的发行经营者有义务在已发行的预付式支付手段中,保全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未使用的余额的1/2以上的金额。
持有预付式支付手段的客人,万一发生的情况下,可以在其他债权人之前对预先保全的金额进行偿还。
■ 本公司的用户资金保全方法如下:
・发行保证金保全合同
■ 本公司与以下金融机构等签订了发行保证金保全合同。
・日本分期付款保证株式会社
・株式会社七十七银行